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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專題研究審計及“同級審”整改工作
 
【時間:2010年09月27日】 【來源:福建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日前,福建省副省長、福州市市長蘇增添主持召開了市長辦公會議研究審計工作。市監(jiān)察局、效能辦、編辦、財政局等54個市直部門單位及縣(市)區(qū)政府主要領導參加了會議,福州市審計局長林良云局長匯報了今年1-8月審計主要工作和“同級審”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以及審計部門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全會精神跟進跨越發(fā)展的意見建議。
    會議指出,今年以來,審計部門能夠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依法審計、服務發(fā)展、關注民生、促進和諧”要求,認真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能,審計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
    會議強調,審計工作是確保經濟健康運行的重要舉措,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是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審計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要結合新形勢、新要求,不斷提高全市審計工作的水平和質量。一要把握審計重點。要突出加強對政府重大投資建設項目、中央和省投資項目、民生工作項目、校安工程項目以及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加大延伸審計力度。二是認真落實整改。要按照“嚴格責任、加大整改、完善制度、促進規(guī)范”的要求,確保審計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對長期整改不到位或同類問題重復發(fā)生的、要實行行政問責。三要強化審計監(jiān)督。要加快在建設、交通、衛(wèi)生、教育等大量使用財政資金的重點部門和市屬各投融資平臺、國有企業(yè)設立內部審計機構,同時加快建立完善重點項目資金、大額資金在線監(jiān)控系統(tǒng),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四要服務跨越發(fā)展。要牢固樹立和增強“審計是手段、服務是目的”的觀念,加快推動審計工作由治標向治本轉變,由關注一般預算資金向關注政府性資金轉變,由合規(guī)審計向合規(guī)審計與績效審計并重轉變,由手工賬冊審計向信息化審計轉變,由處理處罰為主向處理處罰與監(jiān)督服務并重轉變,更好地服務與保障福州跨越發(fā)展。
    有關部門單位和縣(市)區(qū)政府領導在會上一致表示,要認真按審計意見建議整改,對已整改到位的問題要舉一反三進行反思,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內審制度,防止已整改的問題“回潮”,避免類似問題重復發(fā)生。對目前正在推進、有待進一步整改落實的問題,將繼續(xù)加大力度整改確保落實到位。(甘春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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