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財政廳根據審計建議發(fā)出通知,要求在財政專項資金管理領域實行信用負面清單制度。
山東省審計廳在近年來的預算執(zhí)行審計中發(fā)現,專項資金管理領域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挪用財政資金等問題頻發(fā)。為此,審計建議省財政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建立專項資金“黑名單”制度,嚴格落實責任追究,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省財政廳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在財政專項資金管理領域實行信用負面清單制度,即對專項資金管理領域中弄虛作假、騙取套取、截留挪用財政資金等失信、失范行為,在有關部門嚴格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處罰的基礎上,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納入信用負面清單,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其以后年度申報所有的財政專項資金項目予以限制,內容涵蓋所有省級專項資金,以此引導專項資金申請人的行為趨于理性,保證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發(fā)揮。省財政廳將建立財政專項資金“信用負面清單管理臺賬”,及時錄入省級及以上審計、財政監(jiān)督檢查機構的《審計報告》、《處理決定》中認定的失信、失范行為,并抄送省級相關主管部門,有利于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深化專項資金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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