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四強化”措施促進提升審計質量
今年是安徽省審計系統“五大工程”的“質量提升工程”年,明光市審計局早起步、早謀劃,對全年審計項目提出“四強化”措施要求。
一是強化制度建設。貫徹落實省審計機關審計業(yè)務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修訂完善審計業(yè)務操作、審計質量檢查、審計項目審理等方面一系列審計業(yè)務規(guī)范,進一步健全監(jiān)督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
二是強化質量控制。實行審計項目全過程跟蹤審理,突出抓好審計現場管理,強化審計組長、分管領導的督促檢查力度,從審計項目發(fā)送通知書到出具正式結論性文書全過程,全部納入審理范圍。對審計實施方案和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實行審理前置,有效防范審計風險,提升審計質量。
三是強化“精品”意識。努力把每個審計項目做成“精品”,做到依法審計、方案科學、程序規(guī)范、查深查透、定性準確、處理到位、整改到位,審計建議切實可行、操作性強,審計結果達到領導滿意、反響良好、效果明顯。力爭有優(yōu)秀審計項目獲省審計廳表彰,充分發(fā)揮“精品”審計項目的示范帶動作用。
四是強化成果運用。實行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落實情況檢查和案件線索移交情況督辦制度,強化審計結論落實責任,促進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確保審計效果。充分重視審計成果的運用,完善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加強與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的聯系,促進審計成果“一果多用”。(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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