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審計助推精準扶貧工作一系列制度辦法出臺
【發(fā)布時間:2016年10月12日】
【來源:湖北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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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相繼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管理和政策執(zhí)行的意見》、《關于加強扶貧開發(fā)建檔立卡數據管理的意見》、《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辦法》、《失準貧困人口處理辦法》和《貧困人口識別負面清單》等一系列制度辦法,強化扶貧政策落實、規(guī)范扶貧資金管理。這是該省高度重視審計發(fā)現問題,積極采納審計建議,推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在中部地區(q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審計廳對全省94個縣(市、區(qū))的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以及扶貧資金分配、管理、使用和效益等情況進行了全覆蓋審計。審計發(fā)現,省委、省政府始終高度重視扶貧開發(fā)工作,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做好扶貧開發(fā)工作、實施精準扶貧、加大資金投入、加強資金監(jiān)管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為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審計也發(fā)現,在扶貧資金使用、政策執(zhí)行中仍存在違紀違規(guī)現象,貧困人口識別不精準,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中套取騙取、挪用和超范圍使用、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影響了扶貧政策的落實。

這些問題,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原省委書記李鴻忠,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王曉東和副省長任振鶴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嚴查打擊懲治虛套扶貧資金的犯罪行為,落實扶貧資金整合政策主體責任,嚴肅追責問責,以“精準”二字作為扶貧工作的總要求,嚴格把關,求真務實,抓緊、抓準、抓細、抓實。該省扶貧攻堅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認真落實省領導批示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從機制制度建設入手,抓好審計發(fā)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全力推進全省精準扶貧工作。

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管理和政策執(zhí)行的意見》,把規(guī)范資金管理、推進統籌使用、加快資金執(zhí)行和規(guī)范資金支付等作為工作重點,強化扶貧攻堅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扶貧資金管理和政策執(zhí)行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資金監(jiān)管、政策教育和制度建設,不斷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和精準度,強化扶貧資金績效管理和政策執(zhí)行,確保扶貧政策、扶貧資金使用安全落到實處。

《關于加強扶貧開發(fā)建檔立卡數據管理的意見》針對貧困人口識別不精準等問題,明確提出數據管理要堅持五個基本原則,即堅持縣級主體、精準識別、核準存量、操作規(guī)范、數據共享。同時,將采集年度數據、動態(tài)調整對象、清洗核查數據、建立紙質臺賬列為數據管理的工作重點,并要求在數據運用上分級開展大數據分析、運用數據指導政策落實,在加強監(jiān)管上定期開展比對、多點開展檢查,在落實責任上明確各級管理責任、密切部門協同配合、周密落實保障措施、嚴肅考核監(jiān)督問責,確保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和穩(wěn)定性。

此外,還專門制訂了《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辦法》、《失準貧困人口處理辦法》和《貧困人口識別負面清單》等相關配套措施,明確了不能識別為貧困人口的九類事項和例外情況,進一步增強了貧困人口精準識別工作的操作性和約束力。(廳農業(yè)處、綜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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